本次招聘通过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。具体办法包括:
1、比赛成绩考核的办法
以相关项目省级、全国性赛事所获名次作为招聘条件的岗位,以比赛成绩考核为主。同等级别不同赛事获得不同名次的,以所获名次排序从前到后作为确定人选依据;获得相同名次的情况下,以赛事实际成绩孰优作为优选依据。
2、试训成绩考核与技术性评估相结合的办法
以相关项目等级作为招聘条件、适合定量计算试训成绩的岗位,对具备同一等级资质的运动员,以试训期间最近3次正式测试成绩考核为主。测试成绩为3次成绩算术平均数,并依此成绩排名从前到后:对于招聘3名以下运动员的项目,直接全额确定人选;对于招聘4-7名运动员的项目,按“招聘人数—1”确定人选;对于招聘8名以上运动员的项目,按“招聘人数—2”确定人选。
按上述考核办法确定人选后尚有缺额的项目,由相关项目技术委员会通过技术性评估办法,按测试成绩排名顺序,根据近期成绩提升速度、体能和技术特点等综合情况,从培养潜力型运动员角度出发,确定余额人选。
3、技术性评估的办法
以相关项目等级作为招聘条件但不适合定量计算试训成绩的岗位,对具备同一等级资质的运动员,由相关项目技术委员会通过技术性评估办法确定人选。评估因素包括:个人或所在团队比赛成绩;技术特点;体能素质;发展潜力,以及部分项目所要求的身体形态特征,等等。
(三)体检、考察
根据考核结果,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体检采用《浙江省省级运动训练单位竞技体育运动员招聘体检标准》(附件3)。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,视作放弃体检资格。体检如有不合格者,不再安排递补。
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。
(四)公示、聘用
经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人员,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,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。
聘用人员列入各训练单位运动员岗位管理,根据岗位分布与对应训练单位签订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,并执行《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(暂行)》有关规定。
年龄不足18周岁的聘用人员,在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确认后,与训练单位签订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。
四、纪律、监督与咨询
(一)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,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:
1、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(https://rlsbt.zj.gov.cn/,事业单位招聘)。
2、浙江省体育局网站(http://tyj.zj.gov.cn/,“通知公告”栏目);
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体育局网站公布,请应聘者自行留意。
(二)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:浙江省体育局(人事处):0571-85061759。
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。
(三)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执行。
(四)咨询
应聘人员对招聘信息有问题需要咨询的,可分别与意向应聘岗位相关的招聘单位联系(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相关栏目)。
2025年4月30日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最新发布